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曝光,断卡行动,盐城一老板被抓!

火星
2022-01-22 / 0 评论 / 99 阅读 / 正在检测是否收录...

今年以来,大丰区公安局白驹派出所针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高发的实际,深入开展反电诈宣传。同时,主动出击,细查深挖,大力开展“断卡”行动。

11月上旬,白驹派出所接到线索,东台籍一男子名下办了12张银行卡,涉嫌电信网络诈骗。获得线索后,白驹派出所办案民警季通江、罗阳迅速对线索开展核查。经分析研判,涉嫌电信网络诈骗的戴某(男,34岁,东台市头灶镇人,个体工程老板)渐渐浮出水面。在掌握了戴某涉嫌犯罪的有力证据后,办案民警果断出击,经过近1个月的不懈奋战,破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件1起,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1名。


犯罪嫌疑人戴某(左一)对帮助电信网络诈骗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据涉嫌电信网络诈骗的戴某交代,2021年8月份的一天,戴某通过手机微信“东台微生活”这个平台,看到一个广告,内容是“需要办理信用卡,办理大额贷款可以加我微信”。因为戴某当时急需7、8万元发工人工资,于是,就添加了对方微信。对方说如需借贷就要办多张银行卡才能借到,一张卡可给一天50元的费用。戴某起初认为其介绍的方法是违法的,但是禁不住金钱的诱惑,还是爽快地答应了。并按照对方的要求,戴某又叫其妻子出面办理了5张银行卡(分别是交通、工商、建设、华夏、兴业银行卡)连同其妻子身上原有的4张卡,加上戴某身上原有的3张卡,前后共办理了12张银行卡,并按照对方的要求拍照传给了对方。经查,戴某提供的12张银行卡,通过公安部电信诈骗案件侦办平台进行逐一查询,发现12张银行卡均为诈骗涉案银行卡,交易支付结算金额达300余万元。

目前,戴某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被大丰区公安局依法取保候审。现相关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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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断卡”行动中的“两卡”指的是手机卡和银行卡。其中,手机卡既包括我们平时所用的三大运营商的手机卡,也包括虚拟运营商的电话卡,同时还包括物联网卡。银行卡既包括个人银行卡,也包括对公账户及结算卡,同时还包括非银行支付机构账户,即我们平时所说的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

警方提醒:

1、买卖、出借对公账户以及银行卡、电话卡等是违法行为,违法违规行为会记录到个人征信报告,影响贷款、办理支付业务,还可能涉嫌犯罪。

2、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证、银行卡、网银U盾等账户存取工具,保护好登录账号和密码等个人信息,对于废弃不用的银行卡应及时办理销户业务,并将卡片磁条毁损,不随意丢弃。

3、广大群众如发现上述违法犯罪行为,请及时拨打110向公安机关举报。

◆来源:大丰热线等网络 作者:周继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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