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现金交易超过5万。
二、公转公超过200万。
三、私户转账金额过大,境内转账超50万,境外转账超20万。
四、企业规模小,但流水巨大。
五、转入转出异常,分批转入,集中转出,集中转入,分批转出。
六、资金流向与经营无关。
七、公户私户频繁互转。
八、频繁开销户。
九、限制账户大量交易。
公转私监管越来越严,那么有没有什么好的方法能够合理解决?
其实,可以成立个人独资企业,通过核定征收后,直接开票提现。且核定征收个税后,税负极低!
案例分析:
这里以开票500万,在完全没有进项发票的条件下为例:
增值税: 500/1.03*3%=14.56万
附加税: 14.56*3%=0.44万
所得税: 500/1.03*10%*35%-6.55 =10.44万
实际纳税 : 14.56+0.44 +10.44= 25.44 万。
个税税负:2%,综合税负5.08%!相比较之前40%的税负可以说是节省上百万了!
其中,园区对注册企业的增值税以地方留存的30%~60%扶持奖励;
企业所得税以地方留存的30%~60%给予扶持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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