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业实施营改增已两月余,一家大行计划财务科相关负责人表示,税务局本希望各行报上来的数据,能体现营改增以来的实施效果,但从本行反映的数据看,并没有明显减少。同时,多家银行计财人士反映,所在的机构在新税制施行以来,税负不降反增。有部分银行因以上因素,仅票据业务的利润就减少了1.1亿元。也有银行机构人士认为,因为营改增刚开始实施,各家都在摸索阶段,没有规律可循。很多数据不能客观反映,所以现在判定是否有增有减,还为时尚早。
整体税负或呈上升之势
某股份制银行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表示,从自身实际情况来看,营改增后,银行业绝对是大幅度增税的,票据业务首当其冲。从票据买入返售、转贴现这两项业务,基本不涉及税费变化,但是对直贴业务影响很大。原因主要是,一方面,36号文规定金融服务业统一适用6%的税率,税率较原来营业税5%有所提升。另一方面,营改增后营业税从以前按持有期间的差额征税(即贴现开始,到卖出为止),变为自买入起,到票面到期为止的全额纳税。另外在投资端,资产管理计划收益权交易亦要征税。
前述人士表示,这两部分相加,对我们利润影响直接。而且,新税制推行两月以来,单票据业务利润就因此减少了1.1亿,约占票据利润7.3%。而票据业务利润则占全行利润约五分之一。
目前,营改增新税制的计税方式是按照消项税减去进项税的差额缴纳。
消项税是金融的贷款利息,收入等税收,而进项税是银行成本的税收,包括房租,物业,人力等。
由于金融服务业可以抵扣的进项税不多,只包括购进的部分服务、企业客户和金融同业支付的各类手续费或类手续费性质的费用,以及符合规定的不动产等。而作为银行利润主要来源的贷款业务,由于贷款利息支出不可进项抵扣,导致贷款服务利息收入实际上相当于按照全额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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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大行计划财务科人士表示,从成本角度讲,按道理,5月1号到12月份物业房租可以实施扣减,但可能1月份全年租金已经交完了,造成后几个月原本可以扣减的税收不能扣减。另一方面,银行收入尚未重新定价,目前价格并没有包含税,这相当于银行的利润又被‘吞’了一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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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丰银行研究院执行院长董希淼认为,尽管有进项税可做抵扣,银行业的整体税负仍将有大幅上升之势。这主要有三个方面原因:一是税基拓宽,征税业务范围变广,以往营业税的免税范围变窄;二是税率提升,由营业税时代的5%提升到增值税的6%;三是税种变化,从地方税变为国税,税收征管的“弹性”可能降低。其中,前两点对税负提升的影响最为直观;而根据实际调研,对银行业税负影响最大的是第三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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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税负大幅上升的逻辑是,一方面,贷款业务的定义范围大幅扩大。各种占用、拆借资金取得的收入,包括金融商品持有期间、信用卡透支,以及融资性售后回租、押汇、罚息、票据贴现、转贷等等业务取得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均需按照贷款服务以利息收入的全额缴纳增值税。另一方面,金融机构同业往来业务免税范围则大幅缩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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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客户经营成本下降1652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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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家股份行北京某支行人士认为,因刚开始实施,很多实施细则都没有明确规定。比如对于进项税能否抵扣等,各行基本上都是摸着石头过河。当碰到这些模糊之处,银行一方面会和当地税务局联系,同时还和分行沟通,看相关税项能否抵扣。“有的业务,分行认为可以抵扣的,我们和税务沟通后,就没有抵扣。以北京为例,
对于网点租金,不同城区的税务局抵扣标准也并不统一,而银行基本施行的是高标准,这导致营改增之后,银行业整体税负水平并没下降。
国家施行营改增的目的,是根本解决营业税税制下大量重复征税问题而降低企业税赋。这一点,从银行角度观之,则显成效。银行为企业客户开的发票,可以直接扣减企业经营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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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兴业银行为例,“营改增”的两月间,兴业银行累计对外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664份,销项开票金额1.42亿元,相关企业客户享受到的进项抵扣金额达1652万元。可见,其经营成本降低,直接享受到了税改政策红利。
兴业银行计划财务部有关负责人表示,对于商业银行而言,“营改增”准备工作不仅涉及组织架构变革、供应商梳理、相关业务流程再造、会计管理变更、合同文本修订、人员培训以及设备采购等一般企业共同面临的问题,还面临着极其复杂而大量的IT系统改造工作。兴业银行从2014年第四季度起就启动了“营改增”准备工作,集中大量资源,推进各个关联系统的联调联试,于2016年5月1日前全面完成20多个生产系统和专业系统的改造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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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市场人士亦有后续金融业将负担转嫁给实体经济的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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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多位银行人士表示,后续不排除提高资金价格,把税收加进去的可能。毕竟,过去五年,银行业利润增速已从2011年的36.34%锐减到2015年的2.43%,呈现断崖式下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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