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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案纪实:诈骗110000000元的“南城房姐”覆灭记

火星
2021-04-06 / 0 评论 / 44 阅读 / 正在检测是否收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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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些年,在南城一带,有一位在房产交易领域信息灵,房源多的一位大姐。几年间,很多人都通过她出卖或购买了自己心仪的房子。也让她在购房圈子里小有名气。然而,随着国家对房产交易政策调控,房姐越来越无计可施,最终走向违法犯罪的道路。

被带入法庭的被告人张某,今年 52 岁。在北京一直从事二手房交易,因其交易规模较大,业内称其为"南城房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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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诉机关指控张某诈骗 7 名投资人 1 亿余元,涉及房产上百处。坐在被告人席上,对于公诉机关的指控,张某神情淡然,不时地回头看看旁听席。

庭审中,张某说,自己是跟正规中介公司合伙做二手房生意,房源也是正规中介提供的,房子交易和过户都是在房产交易大厅办理的手续。张某不承认,自己诈骗了别人的钱。

20 世纪 90 年代,张某受雇于中介公司,开始从事二手房交易。熟知了房屋交易流程、积累了一定资源后,张某离开中介公司,开始单干。张某的业务范围主要分布在北京市丰台、东城、西城、朝阳等区域。多年的摸爬滚打,张某对房屋买卖双方的心态吃得很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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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检察官陆昊介绍。张某先是从房屋中介机构获取二手房房源信息,筛选和锁定那些着急套现的业主,利用卖房人急需现金的心理,低价吃进房产,安排符合北京购房资格的人员背房,把这些低价房囤在手里,待价而沽。一旦有买主上门,张某会将手里的房源加价卖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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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套房动辄几百万,甚至上千万的投资,仅靠一己之力,张某难以维持充足的资金流,来保障房产流转。为了筹足资金,张某承诺高额利息——月息 4%,找寻民间资本提供资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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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姐"张某在南城一带小有名气,一些手里有闲钱的人愿意把钱借给张某,从中赚取利息。2018

年之前,房子好卖,交易量大,张某许诺给金主们的 4%
月息,都能按时兑现。自从北京市政府出台多项房产限购政策后,炒房热逐渐降温,房屋买卖趋于理性化,张某的二手房交易量降低,高息支付负担越来越重。

为了筹集到更多的资金,弥补资金缺口,张某不断提高借贷利息,并承诺将手中的房产抵押给出借人,这让很多人更加放心地将钱出借给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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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一天天地过去,借钱给张某的人迟迟收不到利息。这让借款人都非常着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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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年 6
月后,为借新还旧和支付高息,手头紧张的张某开始采用虚构、隐瞒房产交易事实的手段对多位事主大肆实施诈骗,还使用伪造的不动产权证书,骗取事主信任,进行多次、大额的借款。王女士就是其中一名受害者,起初,她认为张某是她人生中的贵人,是一个很好的合作伙伴,可最后却让她一步步走向深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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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 年,在一次买卖房屋的过程中王女士与张某相识。随后几年,张某经常向王女士借款。王女士说,每次借款,张某都会把办完过户的房产证抵押给她。那时,张某守约也守信,按时支付本金和利息。

2018 年年底,张某向王女士提出了一种新的业务模式,希望王女士和她一起合作炒房。基于之前的信任,王女士爽快地答应了。

王女士说,她和张某合作了将近 60 次,投入了近两千万资金,起初,都能按时回款,可到了 2019 年初,张某的回款速度越来越慢,有将近 30 次的投资没有按时到账。

2019 年 4 月,张某彻底失去了联系,王女士当时就慌了神。好在手里还有 3 个张某抵押给她房产证。王女士赶紧到房管部门核实房产,结果却是,张某早就偷偷补办了房产证,将三套房产过户给了别人。

王女士赶紧报了警。直到此时,王女士才知道,从 2018 年开始,张某炒房就已经亏损,她一直借高利贷拆东墙补西墙,营造盈利的假象。

王先生同样是一名受害者,在王先生印象里,张某是一个踏实勤奋、业务能力非常强,业界口碑都非常好的房产经纪人。从 2016 年到 2019 年,王先生借给张某 9 笔钱,共 1400 多万,先后收取利息 100 余万元。

王先生说,张某曾交给他 7 个房产证进行抵押。同样是 2019 年,张某不再支付利息后,王先生到房管部门核实房产证,才发现,这 7 个房产证都是伪造的。

2019 年 7 月,张某的骗局暴雷了。随后,因涉嫌诈骗,张某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2020 年 1 月,案件移交到了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

检察机关梳理出了张某五种诈骗手法。

一是,将 2016 年、2017 年已卖出的房产虚假列为合伙项目,进行行骗;

二是,房屋卖出后,张某隐瞒房产已出售的事实,不给付投资人本金和利息,将卖房款转作他用;

三是,以同一房产作抵押,向不同事主借款。钱款到账后,未用于交易目标房产;

四是,编造虚假的存量房买卖合同,骗取投资人钱财;

五是,名为借款,实则偿债,所借款项大部分用于归还高息,未实际用于房屋交易使用。

最终,检察机关认定张某涉嫌诈骗 7 名被害人 1.1 亿余元。2020 年 7 月 13 日,北京市检察院第二分院对张某以涉嫌诈骗罪提起公诉。

对于公诉机关的指控,张某不认可,她辩称,自己与事主之间是普通民间借贷行为,并不存在诈骗的主观故意,因此她的行为只属于民事纠纷,不属于诈骗。

在大量客观证据面前,张某最终表示自愿认罪认罚。除了涉嫌诈骗罪,张某还利用虚假产权证明,骗取具有金融许可资质的借款机构 400 万元,其行为涉嫌贷款诈骗罪。

经审理,法院认为,被告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钱财,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且犯罪数额特别巨大;张某还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虚假的产权证书作担保,诈骗其他金融机构贷款,其行为还构成贷款诈骗罪,且犯罪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均应予惩处,数罪并罚。

2021 年 1 月,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认定张某犯诈骗罪,判处其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贷款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一万元,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并责令被告人张某退赔被害人损失,在案扣押的不动产权证予以没收。

律师点评:对于二手房市场,北京将一如既往地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毫不动摇地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始终保持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的坚定信心和决心。首都房地产市场绝不允许任何形式的投机炒房、渲染炒作,如出现局部量价上涨苗头,将迅速采取针对性调控措施,确保市场稳定。所以奉劝那些希望通过炒房发财的投资者还是认清形势,尽早退场。

栏目主编:赵翰露 本文作者:法治进行时微信公众号 <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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