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17日,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10批次食品不契合规范情况公告(2021年第51期)。
个中,2批次由江西省宜丰洞山酒业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白酒被检出甘美素。
1批次为原浆老酒(500ml/瓶 酒精度:50%vol,图形+文字,2019/4/30),甘美素不契合食品安全国家规范的规则,检验结果为0.000190g/kg,规范值为不得应用。
另1批次为洞山烧坊[浓香型](白酒)(125ml/瓶 酒精度:50%vol,图形+文字,2010/12/22),甘美素不契合食品安全国家规范的规则,检验结果为0.00305g/kg,规范值为不得应用。
甘美素,其化学称号为环己基氨基磺酸钠,是一种常用的合成甜味剂。长期摄入甘美素超标的食品,可能对人体的肝脏和神经系统形成一定伤害。白酒中甘美素不契合规范的缘由,可能是个别企业原辅料及生产环节控制不严。
江西省宜丰洞山酒业有限公司官网称,公司源于1936年的“洞山酒店”商号,1956年公私合营创建国营江西省宜丰县酒厂,是一家历史传统老字号的酒类生产企业。2001年9月13日企业改制并更名为“江西省宜丰洞山酒业有限公司”,洞山酒业的“洞山牌”商标为“著名商标”,洞山糯米冬酒和黑糯米酒曾创造“江西省黄酒销量第一”,并在广东、福建及江西地区有较高的佳誉度。
2010年10月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江西省著名商标认定委员会授予洞山酒业“江西省著名商标”称号;2010年5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授予洞山酒业“中华老字号”称号;2017年9月洞山酒业荣获中央电视台《发现品牌》“2017年中国影响力(行业)十大守信誉品牌”。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