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社交财经注意到,有微博用户发长文披露疑似“玖富数科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违法犯罪事实”。该用户表示,玖富数科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故意隐瞒其未按照监管要求在注册地金融局备案登记之事实,虚假宣传其符合银监会监管要求备案批准的合规的互联网金融平台,通过各种虚假广告宣传、明星站台、承诺保本保息等手段导致众受害人陷入认识错误,基于认识错误出借资金。涉及金额约390亿元。
玖富数科集团是一家以人工智能技术驱动的数字科技企业。据企查查APP显示,玖富数科成立于2006年,法定代表人为任一帆,注册资本2亿元人民币,经营范围含企业管理咨询;财务咨询;企业策划;设计、制作广告;经营电信业务等。企查查股权穿透显示,任一帆为其大股东,持股比例48%。企查查风险信息显示,该公司法律风险信息153条,受行政处罚两次。
社交财经注意到,除了微博、知乎上也有大量个人号发布《玖富数科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违法犯罪事实说明》的文章。由于篇幅较长,公布以下部分内容:
玖富数科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包括其100%控股的北京玖富普惠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玖富公司),2014年-2020年11月期间,通过玖富公司运营的悟空理财、玖富普惠、玖富钱包等app,利用app开屏广告、网络综艺、热门网剧的广告插入和代言人首席体验官胡军的明星效应,宣扬高管团队的实力,承诺两大国有保险公司的100%保本保息,故意隐瞒其未按照监管要求在注册地金融局备案登记之事实,虚假宣传其符合银监会监管要求备案批准的合规的互联网金融平台,在明知未取得网络借贷信息中介相关资质情况下,利用众受害人因生活工作环境对金融专业知识的限制,从而对金融认识的严重不足等实际情况,玖富普惠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出借收益委托理财签定合同协议。
通过各种虚假广告宣传、明星站台、承诺保本保息等手段导致众受害人陷入认识错误,基于认识错误出借资金。玖富普惠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通过第三方支付公司间接或受害人名下账户直接取得众受害人资金,利用非法占有的资金向社会不定向人员使用数字科技等诈骗手段形成一真一假两份借款合同,实施合同诈骗,套取众受害人资金。以虚构篡改出借合同协议、期限错配、期限拆分故意将债权匹配混乱,借款人中企业为玖富普惠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玖富数科科技集团责任公司关联公司或已注销或核实未曾借款等大量假标、死标等方式,又隐瞒事实,编造种种理由,拒绝返还约34万受害人约390亿资金,达到非法侵占转移公民财产之目的,且数额特别巨大,且在已明知无法返还众受害人资金的情况下,一直发新标,受害人数及被骗资金不停增加,社会危害性极强,极具扰乱社会金融秩序,完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第二百二十四条合同诈骗罪、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的犯罪构成。
玖富普惠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通过专款(前期叫做风险备付金,2016年后,应合规要求,改为第三方担保公司保障计划)专用形式收取借款人保障计划专款,用做贷款无法偿还时对出借人的本息保障。按照玖富公司公开宣称、披露的专款使用规则,这笔专款本应进入存管银行或第三方担保公司,而实际上,自始至终这笔钱都被玖富公司非法占有。此专款金额按玖富总出借金额比例测算达到400亿以上,玖富普惠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累计仅使用专款赔付60余亿元,其它350亿保障计划专款被诈骗、窃取。玖富普惠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行为完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二百二十四条合同诈骗罪、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盗窃罪和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诈骗罪的犯罪构成。
北京玖富普惠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玖富数科科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相关法人股东的行为已经涉嫌构成诈骗罪、合同诈骗罪、非法侵占罪、盗窃罪等。
文章来源:社交财经,特此鸣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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