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年来,对于许多投资玖富普惠的出借人来说,是非常难熬的一年。因为出借人的借出资金还没有回来,很多难友们抱团探索追回本金的解决方案,但结果却并不如人意。就比如,有出借人起诉玖富平台,希望靠法律的帮助追回欠款,但结果却被判了败诉。
近日,裁判文书网上有一则案例,玖富普惠出借人起诉平台,要求平台归还出借本金和利息,并承担诉讼费。而法院经过审理,给出以下判决:各项证据表明,玖富普惠仅为信息中介,既不是出借人也不是借款人,出借人提供的借款通过其开立的银行存管账户直接支付给了借款人,无证据表明网贷平台是其出借款项的借款人,无证据表明网贷平台设立资金池,为自身或变相为自身融资。基于这些,法院最终驳回了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很明显,法院审理认定玖富作为网贷平台,只是发挥了媒介服务的作用,并不是借款人。也就是说出借人与玖富普惠二者并无债权债务关系,出借人找错了起诉对象,出借人请求其承担担保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这才导致了败诉。
也就是说,难友们在起诉时,可以要求玖富提供相关资料,但起诉对象应该是借款人,只有这样法律上才是站得住脚的。许多出借人对平台有情绪,想起诉平台可以理解,但运用法律武器解决问题不是儿戏,应该理性务实,奔着结果去,而不是奔着发泄情绪而去。那样法院不支持,自己心里也不痛快,而且还浪费了自己的时间和精力,还要花费诉讼费用。
因此,广大出借人要明白,网贷平台就是一个中介性质,我们要追回欠款还是要“冤有头,债有主”,直接起诉借款人,这样获得了法院的支持,后续回款才有希望。
问题是:玖富 是中介吗?呵呵,坐等背后老虎倒台。总有真相大白的一天。网络上的孽畜水文可真多。做人要有良心自媒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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