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布了2021年第40号文:将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调整为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按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或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这给产业带来重大利好的同时,也引发了大家的广泛关注与思考。经过2天的集体反复讨论,富宝资讯认为政策将会对产业链各环节参与者产生重大影响。首先我们对文件的几个核心要点做出一个初步的结论。
核心要点1:两种计税方法有何不同,有何好处?答:简易计税是按不含税销售额的3%来计税,且进项发票不可以抵扣;而一般计税方法,是按销项税额-进项税额的增值部分的13%来计税。如果您的企业没有进项,当然是选择简易计税更划算。
核心要点2:各级财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存在违法违规给予从事再生资源回收业务的纳税人财政返还、奖补行为的,依法追究相应责任。这是什么意思?答:地方政府返还增值税可能成为历史,地方财政补贴的路子大概率会被堵死,新政策之后有且仅有工信部准入基地才有退税政策,这点很重要。
核心要点3:钢厂采购废钢大概率会选择13%的增值税发票作为进项答:如果供应商开具的是3%的增值税发票,相比13%的增值税发票,钢厂等于要多缴纳10%的增值税。所以正常情况下,钢厂更愿意供应商开具的是13%的增值税发票;那对于选择简易计税的供应商,可能钢厂会压低价格,以弥补进项发票的抵扣损失。
现在我们切入正题,目前产业链大概是以下这样一个链条,从废钢资源(社会回收、产废企业)---一线回收企业--工信部准入基地----钢厂,我们将从整个产业链各环节的角度,尝试分析本次增值税调整带来的影响,如有谬误之处,还望指正。
一、对于一线回收企业,新政策基本解决了废钢收购获取进项难的问题,是利好!
目前市场条件下,回收企业如果是一般纳税人,在没有任何返税的情况下,销售废钢时需要按全额缴纳13%增值税,实际税负成本过高,根本不可能给下游开票,所以就造成大量的废钢回收企业常年做着“两头不开票”的生意。
但最终废钢进钢厂是要有票的,所以就催生了大量的“合同户、协议户”来解决票的问题。这些合同户怎么解决呢?找其他可靠企业开进项是一个路子,另一个路子就是找小规模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的概念在昨天的解读中已经解释过了)提供收款凭证+自己建立台账。这两条路子,无疑是找小规模纳税人的成本更低一些,但每个小规模纳税人年度销售额必须在500万以下,这就需要合同户企业找大量的小规模纳税人,难度还是很大的。
那么,新政解决的就是这个“一线回收企业可以不用煞费苦心到处找进项”的问题,只要你是在商务部门备案的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符合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规定,政策就允许你没有取得进项的情况下,按销售额的3%来开增值税发票。
相对于此前两头不带票的做法,明显的好处就是企业可以自己开票了,更加合法合规,法律风险大幅降低。那有回收企业会问:我缴纳3%增值税,不是比以前要多交税了,那我成本上升了?算什么利好?你虽然多缴纳了3%增值税,但可以向产废资源的上游转嫁,压低你的现金收购价格,这样就抹平了。这里有个要点,你不想多交3%的增值税,你就得降低采购价格。另外,增值税是国家税,不缴纳会触发刑法,后果很严重。 当然,新政策没有明确回收企业的所得税怎么征收,我们认为所得税可以通过调节费用、成本等方法优化,保持正常的税负水平即可。
二、对于工信部准入基地,即征即退难度大大下降,可谓重磅利好!
这里几个关键点:有了回收企业提供的进项发票3%;地方退税取消,全市场有且仅有工信部准入基地才享受退税政策(即征即退)、钢厂更愿意供应商开13%的增值税发票。 上面说过,钢厂为了少交增值税,更愿意供应商开具13%的增值税。
工信部准入基地进项3%、销项13%,进项抵扣后增值税成本10%,扣除即征即退的30%优惠,实际承当的增值税成本为7%。看上去比现在市场上最低6个点左右的票点,成本会上升。但是,其他非工信部准入企业实际增值税成本变为10%,根本无法和工信部准入基地竞争。
那退一步,非工信部准入基地选择销售时按3%开票,是不是就可以送钢厂?可以,但是你的不含税销售价格会比开13%增值税的企业不含税销售价格低很多。正如前面所说,钢厂不欢迎3%的进项,因为要多交10%增值税,按目前废钢价格核算的话,大概要多缴300元左右/吨,钢厂肯定不干的。即使钢厂收3%增值税发票,但为了降低成本,对开具3%增值税的供应商肯定要降价300,甚至300以上,要不明明有更好的合作对象,为毛要跟你合作?你比较香?
那非工信部准入企业不能送钢厂,后面怎么生存?重点来了,对于回收企业、非工信部准入企业来说,最合适的不是送钢厂,而是送工信部准入基地。这样既解决了工信部准入基地的进项问题,也解决了自己的增值税、价格问题。所以,划重点来了,按照这种逻辑,未来钢厂供应商将会向废钢加工基地集中,其他回收企业则向工信部准入基地集中供货。市场分工更加明确,减少恶性竞争;票源更加分散,避免现阶段税收洼地造成的不公平、税源集中的问题。
三、对于纯开票公司来说,乘早另谋出路;对于有基地的开票公司,抓紧申报工信部准入基地吧!
地方退税后续已经没有空间,靠地方财政补贴、低票点生存的开票公司、开票平台,将会失去市场,老铁们再也不用头铁去全国找税收洼地、也不用担心票开不来的问题、更不用票货分离承担风险。对于想介入废钢产业的资本大佬,最合适的入局机会,其实是收购已经申报好的工信部准入基地,或者自建准入基地,但自建时间周期太长,根本来不及。
四、对于钢厂来说,影响不大,可能改变钢厂的定价方式
新政对于钢厂来说,影响基本不大。只不过以前因为税点不统一,钢厂统一制定含税价!以后没准儿,因为税点基本统一,钢厂反而定一个不含税价会更方便。这样的话,你开3%的票进来,我给你加多少的票点钱!你开13%进来,我给你加多少票点钱!这样可能自己定价及核算成本会更方便!
当然,按道理,加的票点钱应该是3%和13%,但钢厂毕竟占据强势地位,不知道会不会给足票点钱。不过,个人觉得,后续行业要想长远发展,钢厂按照政策给足票点钱,会刺激大家都按照工信部准入的方向去经营回收企业,利好产业发展。但钢厂毕竟不是慈善机构,从企业利益角度来说,给多少个票点估计还要供需双方来协调和平衡,双赢生意才能长久。
五、对一线回收基地、工信部准入基地、和钢厂的操作建议3月1日新政策实施,富宝建议在此之前:各级废钢回收企业、工信部准入企业,尽量去库存、清库存;钢厂可以尽量加库存。
为什么?对于钢厂而言,新政策执行后,给自己供货的合同户增值税成本大概率是上升的,那么你最终的含税收购价也会上升,那操纵上就建议在3月1日之前,多建立低增值税成本的废钢库存。
对于工信部准入基地、回收企业来说,3月1日因为回收企业要开始交增值税、工信部基地退税可能不理想造成税负上升为10%,整个产业链都会往上游压价,以减少增值税增加造成的损失,所以我们的建议是无论是工信部准入基地、普通加工基地、回收企业,尽量在3月1日之前清掉库存。当然,这里没有考虑价格波动的情况,如果行情处于明显的上涨当中,大家可以忽略这种操作。 最后的最后,对于场外想进入废钢的资本来说,废钢行业的大门已经打开。此前因为票税问题而无法入场的企业,新政策下进项不再有问题、行业也将合法合规化,我们的建议是,尽早从废钢基地开始入手,当然最好是工信部准入基地,走马圈地的时代才刚刚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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