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砸下20亿的熟人借贷
2015年8月份,借贷宝上线,随即砸下20亿元重金启动了营销推广活动。高价的推广奖励,让无数用户蜂拥而至,开始拉人头赚钱。
据一位借贷宝营销者描述,“之前借贷宝的推广奖励分为两级,第一级为20元,第二级为10元。如果我们的一级客户群有1000人,就可以得到1000×20=2万元的收益。但我们要拿更大收益,让这1000人再去推广。如果他们每人能推广100人,我们就可以拿到二级用户,相当于1000×100×10=100万元的二级推广收益”。
在这场活动中,借贷宝的“熟人借贷”为大众所熟知的,“专业熟人借贷平台,直投熟人更高明。”的标语一次又一次出现在大众眼前。
在借贷宝看来,“平台用户之间是熟人、甚至好友关系,用户将资金直接投资给自己的熟人,自行判断对方信用、承担风险。在借贷宝平台正常的熟人借贷占据绝对主流。”而借贷宝不为借贷人做任何承诺和担保,做纯信息中介和交易撮合平台,。
但在“赚利差”功能上线后,一切就显得不那么美好了。
《北京商报》的报道过一位资金中介与“赚利差”的故事:“去年10月底,她通过网络认识了一个中介,这个中介介绍了一个放款人给她,告诉她注册了借贷宝以后可以向那个人借钱。当时借了5000元,通过线上挂单支付24%的年化利率,线下再返借款人利息,当时利息是10天500元,算下来,日息1%。之后王一通过借款再去放贷的方式赚利差。
不过,之后这些放款人的利息更高,日息4%,有些甚至还要押金。最开始她也把借来的资金放出去了一部分,但由于借出去的资金还款不及时,资金链断裂。“当时我借了1万元,5天的利息为2000元,到了第5天,我需要还1万元给借款人,但我借出去的钱没有收回来,导致又得去借第二笔,这样恶性循环下来,加上利息和逾期管理费目前需要还147万元。”
一位不愿具名的互联网金融行业内人士表示,“借贷宝作为一个纯信息中介,对赚利差的宣传有点过重,人们受到的引诱太大,有一定的鼓动性,也让产品偏离熟人借贷的本质。”
此时,借贷双方之间,已经告别了熟人关系,甚至可能连对方的基本信息都不甚清楚。从熟人转向陌生人,多米诺骨牌在无限延伸。链条越长,意味着风险的累积和膨胀。
02
30万人的催收队伍
借贷宝高昂的逾期费用,使得风险加速发酵。而为了解决坏账风险,借贷宝又引入了庞大的催收队伍。
《南方周末》对借贷宝的逾期管理费做过报道,“借款协议明文写道,借款人在双方约定的还款期限内没能准时还款,那么逾期超过3日,自第4日起,以截至当日未偿还本金为基准,以36%年化利率计收罚息。在此基础上,自借款期限届满之日后第4日起,按“截至当日未偿还借款本金、利息与罚息之和乘以0.1%/每天”的标准支付基础逾期管理费。逾期超过30天,在前者基础上一次性征收20%(未偿还本金、利息、罚息与基础逾期管理费之和的20%)的特别逾期管理费,逾期超过90天,再一次性征收30%的费用。”
借贷宝公关部高级总监陈斌对此的解释是,“借款方与放款方在借贷宝的平台上自行约定利率,约定标准不超过24%的上限。而平台之所以收取比例比较高的逾期管理费,是为了支付催收款项所需要的成本。”
后来,借贷宝把“逾期管理费”改为了“催收费”,推出了“人人催收”。
“人人催收”号称采取互联网众包模式,全国具有催收能力和催收意愿的个人都可以成为催客,并在平台上抢单,获得酬金。平台将逾期债务单,通过互联网分包给全国具有催收能力的、有催收意愿的、地理位置接近的个人。实现属地催收、快速催收、兼职催收。
“人人催”的规模迅速扩大,“暴力催债”行为引起媒体的关注。在自媒体“一本财经”的报道中,借贷宝内部员工回忆到,“人人催的规模很大,有30多万催客注册,金融和公安部门都觉得是个隐患。”
2016年12月,“人人催”业务停止运营,团队宣告解散。借贷宝方面表示,新产生的债务改为由被逾期债权人自行选择第三方催收公司催收逾期债务,平台不再委托上门催收。
在一次交流会上,借贷宝控股方九鼎投资董事长吴刚还讲述了对“催收”的独家看法。
“借贷宝旗下催收平台人人催的催收是创新型的。第一,是终身催收;第二,超越法律的催收。所谓终身催收,就是你今年30岁一直催到死,(债务人)死了以后,遗产也要催收;而超越法律的催收主要针对骗子和逃债的人。”
“我们的催收首先要讲法,但不完全讲法。比如,天一亮就一直跟着你,不能跟朋友聚会,隔三岔五要打你一顿。这种情况下,你肯定恨不得赶紧把钱还回来”。吴刚说,人人催跟法院不同,债权人不是银行,是个人。对于个人来说,每个人的钱都是辛苦赚回来的,恨不得把欠钱的人房子烧了,把它卖了也得把钱还回来。”
借贷宝对此的回应是,经查,此视频背景为2016年4月,是几个热心用户私下组织的交流会,吴刚受邀并做了短暂发言。主要向用户表达了借贷宝第三方合作催收人员打击骗子和老赖的信心,表达了人人催催到底的态度(终身催收),同时趣味性阐述了法律对债务人死亡情况下的债务处理,讲话中提及的部分争议字眼,主要是通过调侃提升现场氛围。
03
高利贷死灰复燃
去年1月,《南方都市报》报道称,有人通过借贷宝平台实际借款金额只有3 .2万元,但最终却签下高达12万多元的合同,且看似和自然人直接借款,实际上对应的均为现金贷公司、民间高利贷、财务公司,利率动辄接近2000%。
借贷宝解释类似借款的发生机制:借款人与出借人通过其他渠道建立联系(网络上的借贷广告、他人介绍等),借款人提出资金需求后,双方约定利息。存在有部分违规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在借贷宝平台正常借贷交易之外,私下再通过转账、红包等方式向出借人返利或支付押金,导致实际利率高于通过平台签署的借款协议约定的利率,或者实际借到的金额小于双方通过平台签署的借款协议约定的金额,绕过平台监督,变相达成高利率放贷。
去年11月,安徽警方通报了一起暴力讨债案件,一男子网贷8万元,不到半年要还26万多。无力偿还后,遭债主上门暴力讨债。因涉嫌涉嫌寻衅滋事罪,犯罪嫌疑人已被警方逮捕。
《安徽商报》的报道中,今年5至11月份,岳某通过网上平台“借贷宝”,多次向崔某累计借款8万余元,到了11月份,连本带息累计要还款26余万元。
在聚投诉网站上,有“借贷宝纵容放高利贷”的集体投诉专题,编号为Z917,发起日期为2018年3月21日。目前,该专题累计已获199件联名投诉,累计访问量达到10013次。
投诉用户称,“借贷宝上放高利贷,以周息20高利贷暴力催收。2018年2月27日第一次借款,借条16000,实际收到7000,还款9000。2018年3月6日为展期费2000元2018年3月13日展期费2000元每7天还一次,没有全款就要付2000利息。”
广州安易达互联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总经理徐北昨天在接受南都记者采访时表示,P2P平台虽然只是定位“信息中介”,但实际上还承担部分贷前信息调查、贷中管理和贷后风控等功能,对于整个交易流程都要起到监督和管理的作用,要不很容易成为民间高利贷所谓“合法洗白”的平台。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