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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银行张健华行长辞职背后:因七宗罪被监管点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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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20 / 0 评论 / 93 阅读 / 正在检测是否收录...
2月18日,华夏银行(600015.SH)发布公告称,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张健华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变动原因,张健华辞去该行执行董事、行长、董事会风险与合规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战略发展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委员职务。


同时,董事会指定董事长李民吉代为履行行长职责。《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张健华于2017年1月赴任华夏银行党委副书记、董事、行长一职,直至辞任已在行长岗位上任职满5年。

张健华任职5年,前年年薪65万

2017年1月18日起,张健华开始担任华夏银行行长,当年3月开始出任执行董事,直至辞任,他已在行长岗位上任职满5年。

2月17日,华夏银行发布公告称,该行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张健华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变动原因,张健华辞去本公司执行董事、行长、董事会风险与合规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战略发展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委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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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银行表示,张健华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为该公司的改革发展付出了辛勤的努力,在推动发展规划落地实施、推进经营转型、加强资产质量管控、提升经营管理水平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为该公司的高质量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董事会对张健华做出的重大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同时指出,在董事会聘任新任行长及其任职资格获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前,董事会指定董事长李民吉先生代为履行行长职责。

按照北京对市属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改革的有关政策,张健华2020年年薪为65.09万元,在该行的所有高管中位居第7位。2020年,华夏银行有三位高管的年薪超过200万,分别为执行董事、董事会秘书宋继清,原执行董事、首席审计官刘春华,职工监事孙彤军,其年薪分别为252.19万元、252.19万元、213.81万元;超过100万年薪的高管有3位,分别为职工监事朱江、原职工监事宋协莉、职工监事徐新明,分别为191.55万、186.27万、169.15万元。

去年年底,华夏银行曾因侵害消费者的“七宗罪”被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点名。

华夏银行侵害消费者“七宗罪” 遭银保监会点名


2021年12月16日,中国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发布《关于华夏银行侵害消费者权益情况的通报》(下称《通报》),《通报》显示,监管局在华夏银行消保现场检查发现侵害消费者权益的7类违法违规问题,包括:互联网贷款利率宣传不规范,侵害消费者知情权;适当性管理不规范,向个人客户销售高于其风险承受能力的产品,侵害消费者财产安全权;向个人贷款客户搭售人身意外险,侵害消费者自主选择权;格式合同强制客户接受交叉销售,侵害消费者公平交易权;违规查询、存储、传输和使用个人客户信息,侵害消费者信息安全权;违规向个人客户收取费用;违规向贷款客户转嫁成本。

《通报》指出,华夏银行上述违法违规行为,严重侵害消费者知情权、财产安全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信息安全权等基本权利,中国银保监会已要求该行进行整改。

目前,华夏银行2021年业绩快报和年报皆未披露。根据三季报,华夏银行2021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为724.93亿元,同比增长2.60%;净利润164.5亿元,同比增长15.1%。然而,华夏银行贷款增速较去年明显放缓;与此同时,该行2021年前三季度利息净收入也呈同比下降的状态,净息差较上年同期也有所下降。从资产质量来看,华夏银行不良贷款率为1.78%,比上年年末下降0.02个百分点,在41家上市银行中排倒数第3,不良贷款余额同比上涨了1.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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