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网10月21日消息(记者卢海浪 蔡青君 实习生高晨昱 摄影报道)日前,海口市民林女士到和平大道上的家乐福(鹏晖店)购物时,想拍张照片给需要购买的朋友挑选商品,却遭到了工作人员的制止,并大声质问是不是冒充商家,这让她感到非常莫名其妙。在超市拍照是违规还是有什么不对?顾客没有这个权利?对此,林女士表示不解。
近期,海口网记者走访海口多家商超,工作人员均表示,此举是为了防范同行来“刺探军情”,获取价格信息。
商场玻璃外有禁止拍照的提示。高晨昱 摄
家乐福超市:没有不让拍照的明文规定
对此,海口网记者联系到了家乐福(鹏晖店),该超市的相关负责人表示,超市目前没有不让拍照的明文规定,“我们只是嘱咐卖场销售人员,如果有媒体过来采访或是进行拍摄时要上报公关,经得同意后,方可进行拍摄。”
对于林女士的情况,该负责人表示:“应该是卖场销售人员理解有误,在处理事情的态度上不够恰当,我们将查看监控,如事情属实,将向当事人致歉。”
家乐福商场行业规范。蔡青君 摄
针对“是否可以在超市内拍照?”这一问题,海口网记者走访了家乐福(金龙店),在该超市入口处,商场广播正滚动播放禁止拍照的提示,但由于商场内声音嘈杂,若市民未仔细留意,则难以听清广播里的内容。走访时,海口网记者发现,部分超市工作人员看到有人拍照后会过来制止:“不好意思,超市里面是不允许拍照,请配合。”
“如果需要挑选的话,直接发消息说明就好,无需拍照,除非是相关单位有需求,则需上报公司公关,经得同意之后,方可拍照。”家乐福(金龙店)一工作人员表示,这是公司的相关规定,虽然超市内没有相关的告示,但看到有顾客拍照,工作人员均会上前制止。
“我们这边是不允许拍照的,商场入口处有禁止拍照的标识。”在家乐福红城湖店,工作人员告诉海口网记者,公司规定不管是任何用途的拍照都不允许,如果顾客想给家人挑选商品,可在电子商城上进行查看。
其他商超:不泄露折扣信息则可以拍照
而在其他大型超市,海口网记者通过走访发现,多数商超也并未明文规定禁止拍照,而且部分卖场销售人员也不会制止,但巡逻人员如果看到有顾客进行拍照,则会前来制止。
友谊阳光城外,玻璃门上有请勿拍照的提示。蔡青君 摄
超市到底应不应该拒绝顾客拍照?拒绝的理由又是什么?对此,海口网记者采访了多家超市的工作人员,大家均表示,禁止拍照是为防止同行竞争,“禁止拍照不是针对顾客,而是为了防范同行‘刺探军情’,比如他们会来偷看折扣信息,获取价格信息等。”友谊阳光城旺豪超市的工作人员说,只要不泄露商品的折扣信息,都可以进行拍照。
大润发(国兴店)外,同样有请勿拍照的提示。卢海浪 摄
“消费者拍照供朋友家人进行挑选、或者记录生活都是可以的。”大润发(国兴店)的客服经理表示,商场的设备、布置物、货架、商场的橱窗展示设计等是不被允许拍摄的,如果需要拍摄宣传片等内容则需要向公司申请,经得同意之后,方可进行拍摄。
律师说法:消费者在超市内拍照没有侵害超市的民事权利
“目前并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表明消费者不能在商场或者超市拍照录像,且超市向不特定人群开放,不存在保护商业秘密的情形,消费者在超市内拍照没有侵害超市的民事权利。”海南瑞来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源明介绍,权利的行使是有边界的,如果超市已经对顾客作出说明,消费者就应当积极配合或向超市说明自己拍照用途并征得超市同意,否则超市有权拒绝为其提供服务。
王源明表示,即使超市已经尽到了告知义务,也无权强制要求消费者删除照片录像,超市如果认为消费者拍照行为侵害了其合法权益,应当通过正当途径寻求救济。消费者如遇到超市强制要求删除照片、抢夺手机甚至限制人身自由的情况,应当拨打12315热线或直接报警处理,避免与超市工作人员产生不必要的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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