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发综合〔2017〕191号
关于加强中央企业质量品牌工作的指导意见
各中央企业:
品牌是企业竞争能力和国家综合实力的集中体现。质量是品牌的生命线,是品牌建设的基础。加强质量品牌工作是提高有效中高端供给和全要素生产率的重要手段,是塑造企业形象、提高品牌溢价能力的有效途径。为加强中央企业质量品牌工作,推动转型升级提质增效,加快培育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特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质量品牌工作的有关部署要求,大力推动中央企业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加快实现“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转变、中国速度向中国质量转变、中国产品向中国品牌转变”。到2020年,中央企业质量管理和品牌建设能力显著增强,产品、服务和工程质量水平明显提升,有效中高端供给大幅增加,高附加值和优质服务供给比重进一步提高,打造一批质量水平世界一流的公司,培育一批世界知名的自主品牌。
(二)基本原则。
坚持企业主体。强化企业在质量品牌建设中的主体地位和作用,激发企业内生动力,运用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提高企业质量品牌建设能力。
坚持分类指导。遵循质量品牌发展内在规律,结合生产制造、运营服务、工程建筑等行业企业特点,找准突破口和着力点,对质量品牌建设工作进行分类推进。
坚持统筹推进。统筹推进质量和品牌工作,注重质量和品牌的系统性、整体性、协调性,发挥合力,多措并举,实现叠加效应。
坚持循序渐进。立足当前,谋划长远,加强质量品牌建设工作前瞻性战略部署,循序渐进,分步实施,形成长效机制。
二、主要任务
(三)提升生产制造业质量管控水平。
落实“中国制造2025”战略,深化互联网与制造业融合发展,加快推动智能制造,运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移动互联网等信息技术,开展质量风险分析与控制、质量成本管理、质量管理体系升级等活动,提高产品质量在线监测、在线控制和全生命周期质量追溯能力。运用卓越绩效、精益管理等管理方法,建立持续追求卓越的质量经营和改进体系,提升质量管控水平。
军工企业要加强军民融合,建设完善的军品、民品质量控制共用平台,提升产品和系统的可靠性、一致性、稳定性。石油化工企业要加快装置升级,淘汰落后产能,提升油品、化工品供给质量。电子企业要着力提升集成电路、基础电子和工控软件等软硬件产品的质量水平。装备制造企业要提高工业机器人、高档数控机床的加工精度和精度保持能力,全面提升国产大飞机、高铁、核电、工程机械、汽车、特种设备等的质量水平。钢铁、有色金属、建材等企业要加快高端材料创新,提高质量稳定性,形成高性能、功能化、差别化的先进基础材料供给能力。
(四)提升运营服务业服务质量水平。
健全质量治理和促进机制,持续优化服务流程,完善服务标准化体系,打造优质服务品牌。加快模式创新,推进“互联网+服务”等,拓展服务方式,创新服务措施。开展生产性服务业和生活性服务业服务升级,提高个性化、人性化、专业化服务能力,提升服务价值。实施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提升服务质量水平,壮大代表“央企服务”形象的优质企业。
电网企业要全面提高配电网供电能力和供电服务质量,提供社会满意的服务供给。电信企业要落实“宽带中国”战略,提升移动、宽带网络服务水平。航运企业要大力推进江海河、“公铁水”多式联运,打造门到门服务链。航空企业要加快从传统航空承运商向现代航空服务集成商转型,建立全球化、多元化国际航空服务体系。旅游企业要以客户为中心,推广实施优质服务承诺标识,提升旅游服务质量。商贸企业要转变外贸发展方式,加快成为具有专业品牌优势、增值服务能力和重大影响力、带动力的产业组织服务商、供应链综合服务商、商产融结合服务商。
(五)提升工程建筑业质量管理水平。
建立标准化制度,提升工程质量标准化水平,健全质量管控体系。应用建筑信息模型(BIM)等信息技术,促进工程项目全生命周期数据共享,提高数字化、智能化管理水平。运用工程建设新技术、新工法,提升建筑质量保障能力。加快先进建造设备和智能设备的研发、制造和推广应用,提升各类施工机具的性能和效率,提高机械化施工程度。
工业建筑企业要结合国家重大工程,提升建设质量和运营管理质量,打造百年工程。民用建筑企业要加强前期工作质量,坚持科学论证、科学决策,健全质量监督管理机制,强化对工程建设全过程的质量监管。
(六)夯实品牌建设基础。
树立以质量为核心的品牌理念,筑牢计量、标准、检验检测、认证认可等质量基础,加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质量管理,全面提升质量和信誉,打造值得信赖的品牌形象。根据企业规模、组织结构、行业性质等特点,制定差异化品牌战略,发挥品牌引领作用,将品牌战略融入企业发展。实施创新驱动发展,加强自主创新、协同创新和“双创”,培育一批高附加值的尖端产品,助力“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和“中国设计”转变,在新一轮更高层次的国际竞争中抢占制高点和主动权。统筹协调质量管理、生产、研发、销售、宣传等相关部门,统领质量管理、科技创新、诚信体系建设、企业文化建设和社会责任等工作,建设有持久生命力、广泛影响力和高附加值的品牌。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成为绿色、安全、诚信经营的表率,打造责任央企的品牌形象。
(七)提高品牌建设能力。
建立全面品牌管理体系,关注品牌定位、品牌架构、品牌识别、品牌管理与维护、品牌传播、品牌评估等关键过程的建立、实施与改进,培育品牌建设环境,培养全员品牌意识,全面提升品牌管理水平。追求卓越品质,弘扬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自主品牌。加快老字号创新发展,提升品牌附加值和软实力。落实“一带一路”倡议等走出去战略,对标国际一流企业,提高国际竞争力和国际化经营能力,通过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品牌,掌握国际产业领域话语权、有效整合国际产业链、优化配置国际资源、提升出口竞争优势,增强国有经济控制力和影响力。
三、组织保障
(八)加强交流宣传。
推动开展分级、分类质量管理和品牌建设培训、座谈和交流,提高质量品牌管理能力。组织质量管理小组活动和全面质量管理知识竞赛等,普及质量管理知识,强化全员质量意识。举办品牌故事大赛等,挖掘品牌故事,展示品牌建设成果,整体提升品牌形象。加大对相关工作的宣传力度,全面提升舆论宣传的引导力和影响力,营造积极参与质量品牌建设的良好氛围。
(九)加强标杆引领。
积极开展标杆示范工作,推行卓越绩效模式、精益管理等先进质量管理方法,树立生产制造、运营服务、工程建筑企业质量标杆,积极发挥示范效应,全面提升质量管理水平。开展品牌建设有效性研究,培育品牌建设示范企业,积极推广品牌建设典型模式。
(十)强化考核评价。
国资委将进一步完善考核制度,引导企业加强科技创新,对专利创造、国际标准制定等成绩突出的企业给予奖励。研究制定中央企业质量和品牌相关评价指标体系,发布中央企业质量品牌年度发展报告,推动企业加强质量品牌工作。开展品牌建设任期评价,对取得显著成效的前10家企业给予奖励,推动企业加快品牌建设。
(十一)加强组织领导。
中央企业要加强质量品牌建设的组织领导和机构建设,配备专业团队和专职人员。加大质量品牌资金投入,确保质量品牌建设专项经费并纳入企业预算。强化专业人才体系建设,打造一支能力强、水平高的质量品牌建设专业队伍。
国资委成立由委领导和相关厅局负责同志等参加的推进中央企业质量品牌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督促落实工作任务,指导中央企业开展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国资委综合局,负责具体开展指导督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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